

离婚后房产证上两个人名字的处理原则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协商分割或由判决。离婚时,夫妻一方有权请求补偿,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起诉离婚需准备起诉书、身份证等材料,审理阶段包括立案和调解。
法律分析
一、离婚后房产证上两个人名字怎么办
1、离婚后房产证上两个人名字一般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原则是:协议优先,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去起诉离婚的程序主要有哪些
1、去起诉
离婚程序第一步,起诉。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2、审理阶段
这是离婚程序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程序。
立案,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调解,在审理离婚材料后,不会立即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审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
结语
离婚后房产证上两个人名字的处理原则是协议优先,无协议则由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割。离婚时,夫妻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给予补偿。离婚起诉的程序包括起诉和审理阶段,其中调解是重要的环节。会在立案后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保护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