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讲述了购房者如果发现商品房存在欺诈行为,可以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相应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同时还可以要求出售方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两倍的赔偿责任。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的事实,或者其本意是隐瞒所售房屋已卖给第三人或房屋拆迁补偿的事实,都属于商品房欺诈行为。如果发生上述商
法律分析
若有人涉嫌骗购住房,购房者可以要求将已付购房款及相应利息全部返还,同时还需要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在此情况下,购房者还可以要求出售方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两倍的赔偿责任。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解除或者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和价款:利息,并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两倍的赔偿责任:
1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
2。意在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的事实。
3。其本意是隐瞒所售房屋已卖给第三人或房屋拆迁补偿的事实。因此,如果发生上述商品房欺诈行为,购房人不仅可以解除合同,还可以要求双倍返还房价。如果不属于上述商品房诈骗,那么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但不能要求双倍房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及相关法律法规,下列情形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在销售现房时,将假冒伪劣房屋作为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
2。出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牟取暴利;
3。一般合格的房子都是假扮优质工程,以此骗取优质工程的涨价;4。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公开销售的,予以出售。以虚假的最低投标价、清算价等欺骗性价格出售房屋的;6。故意隐瞒开发商的真实身份,或者以其他开发商的名义出售房屋;
7。雇佣他人诱骗销售;以及
8。
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有上述情形的,开发商故意或者故意的,买受人可以以开发商有欺诈行为为由,依照《消费者权益保》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要求双倍赔偿。
拓展延伸
标题:['2. 购房合同欺诈维权攻略:金额如何计算?']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购房者选择通过购房合同欺诈维权。然而,对于购房者来说,如何计算欺诈金额成为了一个棘手的问题。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购房合同欺诈维权攻略,以及如何计算欺诈金额。
首先,购房合同欺诈的主要形式有:故意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恶意提高房价、捏造购房资格等。对于这些行为,购房者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维权。
其次,在计算欺诈金额时,购房者应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中关于房价的约定、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的聊天记录、支付的购房款收据等。此外,购房者的证言及证人证言也可能对欺诈金额的计算产生影响。
最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欺诈行为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应由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购房者因此产生的损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开发商赔偿。
总之,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应提高警惕,遇到购房合同欺诈行为,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购房者在计算欺诈金额时,要尽量收集相关证据,以便在法律诉讼中为自己争取到最大的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