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财产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一般不可转让,但可以继承。二、财产损害赔偿要件包括事故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在施工工作区域、受害人是施工作业人员、受害人有损害事实、作业人员行为与受害人损害有因果关系。三、侵权财产损害赔偿标准是根据民法典规定,按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方式计算。
法律分析
一、财产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可以转让吗
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一般不可以转让,但可以继承。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只有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抚养义务的被抚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才有权利向致害人要求损害赔偿,法律并未赋予其他主体在各种债权中的请求权。
二、财产损害赔偿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事故须发生建筑施工过程中。一项工程的建设一般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等一系列过程。作为整个建筑活动的一部分,施工过程主要包括建造和安装两方面内容。建造是指对各类房屋建筑工程进行营造的行为。安装主要是指与工程有关的线路、管道、设备的装配及较大规模的装修装饰活动。人身伤亡只有发生在建造和安装两个工作环节的进行过程中,才构成建筑施工事故赔偿责任。如果不是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如工程竣工验收后倒塌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害,不属建筑施工事故的范围。
(二)事故须发生在建筑施工工作区域。这里的工作区域应作广义的理解,即因建造、安装等施工活动需要而必然到达的区域,包括施工现场、搬运建筑材料途中、拆装运输机械设备途中等。
(三)事故受害人须为建筑工程的施工作业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包括建筑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职工、雇员、帮工、学徒工等,其根本特征是成为该企业或组织的成员并为工程建造、安装提供个人劳务。
(四)事故受害人须有损害事实。确定民事赔偿责任应遵循"无损害、无赔偿"的原则,即以损害事实的存在为基础。
建筑施工事故赔偿责任也必须以受害人有损害为必要条件。如果只是出现意外事件、作业人员过失行为或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没有发生人身、财产上的损害,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只能从管理上严格措施,或对责任人员进行教育或纪律处分。
(五)作业人员的致害行为及有关物件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需要明确地是,只有作业人员的行为是为工作需要和必须的,才构成施工事故。
三、侵权财产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侵权财产损害赔偿标准是: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如果是作业人员因施工以外的原因,如职工殴斗造成人身伤害,不属建筑施工事故,应按一般人身伤害赔偿纠纷处理。引起损害发生的有关物件主要指工程倒塌、机械设备毁坏、安全设施失当以及其他意外情况。
结语
在财产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转让方面,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转让的,但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进行转移。此外,在财产损害赔偿构成要件方面,需要考虑事故发生的施工过程和工作区域,以及受害人的身份和损害事实等因素。对于侵权财产损害赔偿的标准,则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方式进行计算。需要注意的是,若是因施工以外的原因导致人身伤害,则应按一般人身伤害赔偿纠纷处理。同时,有关物件的倒塌、设备毁坏、安全设施失当等也是引起损害发生的重要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章 占有 第四百六十二条 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