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介绍了申请杭州居住房屋出租登记需要进行哪些步骤以及办理相关法律依据。具体来说,需要出租人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填报居住房屋基本情况、出租人基本情况等信息;受理机关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进行审核;如果符合受理条件,受理机关将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
法律分析
申请杭州居住房屋出租登记需要进行以下步骤:
1. 出租人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填报居住房屋基本情况、出租人基本情况等信息;
2. 受理机关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进行审核;
3. 如果符合受理条件,受理机关将办理相关手续。如果不符合受理条件,将告知申报人需要补充哪些材料信息。
二、杭州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办理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七条第一款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1995年3月6日令第24号发布)第六条,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本规定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向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拓展延伸
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登记是保障房屋租赁关系稳定、维护社会和谐的必要措施。根据《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房屋租赁双方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订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办理登记。登记时,应当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双方身份证件、房屋租赁租金等有效证件,填写《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申请表》。
同时,根据《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房屋租赁双方应当通过房屋租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系统如实申报房屋租赁信息。房屋租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系统可以通过房屋租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系统网站、房屋租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自助终端办理。
房屋租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是维护房屋租赁关系稳定的重要手段,对于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房屋租赁双方应当积极配合房屋租赁所在地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登记,确保房屋租赁关系稳定。
结语
杭州居住房屋出租登记需要进行以下步骤:出租人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填报居住房屋基本情况、出租人基本情况等信息;受理机关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进行审核;如果符合受理条件,受理机关将办理相关手续。如果不符合受理条件,将告知申报人需要补充哪些材料信息。办理相关手续需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五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三十 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对于租赁物的经营使用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许可不影响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