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业没有权利停用门禁卡或停水电,如果业主不交物业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民法典》,物业服务人应催告业主支付物业费,并可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法律分析
一、没交物业费物业是否有权利停用门禁卡
不可以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起诉。
第五十四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起诉。
二、不交物业费物业是否有权停水电
不交物业费物业没有权停水电。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结语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民法典》相关规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向人民起诉,但不具备停用门禁卡和停水电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因此,物业无权停用门禁卡,也无权停水电。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前期物业管理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