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供购房,其中包括购房全款、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在办理房产证时,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在交纳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法律分析
如果需要办理房产证,就必须提供购房,而且需要提供三个。
1、购房全款,购房是从开发商处获得的,注意不是收据,交完首付时只给收据,办完贷款后,开发商收到全额贷款后,会给开据全额,不过也有特殊情况,比如办完贷款后开发商并没有给,只给了全额的收据,交房后才给了。
2、契税:契税是在开发商处交的,交完后先给收据,交房前其他手续都办完后给契税。
3、公共维修基金:业主交房入住前,开发商会给一份专项维修基金交款的通知书,业主拿上通知书去指定的银行去交款,之后的事就交给银行了,最后找开发商要。
房产证如何办理
(1)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二手房交易完成之后办理房产证有一个时限,这个时限为一个月,也就是说,交易双方需要在一个月内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房屋交易申请办理。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在接到房屋交易的通知之后,交易双方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房产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供以下:
1. 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是土地所有权的证明,证明土地使用者对该土地享有使用权。
2. 房屋所有权证书: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要证明。
3. 土地转让合同:如果房屋发生转让,需要提供土地转让合同,证明土地的权属发生了转移。
4. 房屋买卖合同:如果房屋进行了买卖交易,需要提供房屋买卖合同,证明房屋所有权的转移。
以上的提供,是为了证明房产证所涉及的房屋权属关系,确保房产证办理的合法性。同时,这些也是房地产交易中非常重要的证据,可作为房产交易合法性的凭证。
结语
房产证的办理需要提供购房,其中包括购房全款、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在办理房产证时,需要明确时限为一个月,并在交纳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办理过户手续。买卖双方或一方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法律依据
公证法(2017-09-01)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居住证暂行条例(2015-11-26) 第五条 县级以上应当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县级以上发展改革、教育、、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
教师法(2009-08-27) 第二十 地方各级和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
县、乡两级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提供方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