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巨大或特别巨大,将受到相应的刑罚和罚金。根据刑法第266条,数额较大者将受到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者将受到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将受到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根据具体情况,还需参考其他相关法规。
法律分析
1、数额较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10000元的,属于“数额较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0元-100000元的,属于“数额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500000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拓展延伸
江苏苏州针对诈骗犯罪的量刑标准及其法律适用范围
江苏苏州地区针对诈骗犯罪的量刑标准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诈骗犯罪行为中所承担的刑事责任进行量化的规定。根据法律的要求,诈骗犯罪的量刑标准在江苏苏州地区会依据犯罪情节、犯罪手段、犯罪后果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同时,法律适用范围包括适用于江苏苏州地区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以及相关的刑事诉讼程序。通过严格执行量刑标准和法律适用范围,能够确保对诈骗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和司法公正性,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对于个人诈骗公私财物的不同数额,法律有相应的处罚标准。数额较大的诈骗行为会被判处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被判处3-10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被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江苏苏州地区会根据犯罪情节、手段和后果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依法进行量刑。通过严格执行量刑标准和法律适用范围,能够确保对诈骗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和司法公正性,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