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协议书并不意味着解除婚姻关系,只是协议离婚的一种形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方式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签订离婚协议后,双方仍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冷静期后方可领取离婚证,完成离婚手续。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应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
法律分析
签了离婚协议书,一般代表同意离婚,但并不意味着夫妻二人就解除了婚姻关系。我国法律规定,我国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写个离婚协议书不能离婚,必须还要双方共同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三十日冷静期后,双方亲自到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完成离婚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能够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根据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完成离婚登记。因此,签署离婚协议只是离婚的一步,还需要双方共同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经过三十日冷静期后,双方亲自到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方可完成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六十七条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申请查询登记在对方名下财产状况且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人民应当进行调查取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