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哺乳期女方可以提出离婚,但男方在此期间不得提出离婚,除非女方提出或认为有必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2条,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请求,但女方提出离婚或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况除外。
法律分析
一、哺乳期女方提出离婚可以离吗
1、女方可以在哺乳期提出离婚。男方在女方哺乳期不得提出离婚,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男方离婚诉权的】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哺乳期女方能否提出离婚
拓展延伸
女方哺乳期提出离婚,对子女抚养权的影响如何?
女方在哺乳期提出离婚可能对子女抚养权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法律规定,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来决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包括父母的经济状况、子女的年龄和健康状况、父母的抚养能力等。在女方哺乳期间,通常会倾向于保护母亲的哺乳权益,但也会考虑到父亲的抚养责任。如果女方能够提供合适的抚养条件和证明自己的能力,她有可能获得子女的主要抚养权。然而,最终的决定仍取决于具体情况和的判断。建议女方在离婚过程中寻求法律咨询,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保护子女的利益。
结语
哺乳期女方提出离婚可能对子女抚养权产生影响。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来决定抚养权归属,包括经济状况、子女年龄、父母抚养能力等。女方在哺乳期间,通常会保护母亲的权益,但也会考虑到父亲的责任。建议女方在离婚过程中寻求法律咨询,以了解自己的权益并保护子女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七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