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满十八岁能继承房产权,需办理公证和过户手续。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然后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未成年人行使继承权需由父母或监护人代为行使,或在其同意下自行行使。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不能签订有效的遗嘱,遗嘱必须真实表示遗嘱人意思,受胁迫、欺骗、伪造或篡改的遗嘱无效。
法律分析
一、未满十八岁是否能继承房产权
未满十八岁能继承房产权,尽管未满18周岁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纯获益行为是有效的,因此未满18周岁人继承房产行为属于有效行为,需要办理公证,到房管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即可发生物权变动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未满十八岁怎么行使继承权
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行使继承权和受遗赠权分为两种情况:
1.完全无行为能力人,应当由他们的父母或监护人代为行使。
2.有部分行为能力的行为能力人,即可以由他们的父母、监护人代为行使,也可以在征得父母、监护人同意后自己去行使。
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行使。
三、未满十八岁可以签遗嘱协议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满18岁未成年人是属于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以未成年人签订的遗嘱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结语
未满十八岁的继承房产权是有效的,需要办理公证并到房管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等。未成年人行使继承权和受遗赠权需由父母或监护人代为行使,或在其同意下自行行使。然而,未满十八岁的人不能签订遗嘱,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遗嘱必须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愿,受胁迫、欺骗、伪造或篡改的遗嘱均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