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介绍了成都离婚后购房的条件和规定。只要完成法律规定的离婚手续,就可以购房,购房资格与是否离婚无关。但是,如果离婚满两年,购房时的计算规则会有所不同。不同区域购房的条件也有所不同,如天府新区需要满足户口或社保条件,高新南区需要满足户口或社保条件,高新西区和C类区域需要满足社保条件,而D类区域则没有特定的购房条件。
法律分析
一、成都离婚后多长时间可以买房
只要完成法律规定的离婚手续,您随时可以购房。购房资格与是否离婚无关,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购房。但是,如果离婚满两年,购房时的计算规则会有所不同。
二、离婚后在成都买房需要哪些条件
成都买房资格与是否离婚没有关系,具体资格认定规则如下。
A类: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
B类:高新南部园区
C类:高新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D类:青白江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
在相应区域买房,只需要满足任一条件即可。
天府新区(A类区域):
条件一:户口买房:天府新区户口
新落户人群:额外需要12个月成都市社保(社保参保地不限定区域,但是工作单位注册地必须是天府新区)以及要有工作单位。
非新落户人群:有天府新区户口就行。
条件二:社保买房:在没有户口的情形下,需要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购房时单位注册地要在天府新区)
前提: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高新南区(B类区域):
条件一:户口买房:高新南区户口
新落户人群:额外需要12个月成都市社保(社保参保地不限定区域,但是工作单位注册地必须是高新南)以及要有工作单位。
非新落户人群:有高新南区户口就行。
条件二:社保买房:在没有户口的情形下,需要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购房时单位注册地要在高新南区)
前提: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高新西区为代表的的C类区域:
条件一:户口买房:C类区域户口可以
新落户人群:额外需要12个月以上成都社保(单位注册地11区域就行,不同区域间社保时间可以叠加)以及要有工作单位。
非新落户人群:有C类区域户口
条件二:社保买房:在没有户口的情形下,需要C类区域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购房时单位注册地要在C类区域),注意D类区域户口的人,有C类区域24个月单位社保也可以买。
前提: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青白江区为代表的D类区域:
条件一:
户口买房:任意区域户口都行
社保买房:任意区域连续12个月单位社保
备注:
1、A类区域只能买A类区域、D类区域。
2、B类区域只能买B类区域、D类区域。
AB类区域是最严格的区域!不能买C类区域,但是可以买D类区域。
3、A类区域和B类区域不能互买。
4、C类区域可以买C类区域、D类区域,不能买A类区域或B,C区域之间可以互买。
5、D类区域买D类区域,不能买A、B、C,D类区域之间可以互买。
结语
离婚后购房条件与是否离婚无关,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购房。但若离婚满两年,购房时的计算规则会有所不同。在成都购买房产需要符合相应区域的要求,如天府新区、高新南区、高新西区等区域,分别需要满足不同的条件。天府新区A类区域需要满足户口和12个月成都市社保的条件;高新南区B类区域需要满足户口和12个月成都市社保的条件;高新西区C类区域需要满足户口和12个月以上成都社保的条件;青白江区D类区域需要满足任意区域户口和任意区域连续12个月单位社保的条件。购房时还需注意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与购房资格的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三条 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是,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六条 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