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房屋维修基金找谁 ?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3-13 23:47:15
文档

房屋维修基金找谁 ?

法律分析。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五条 建设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全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推荐度:
导读法律分析。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五条 建设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全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法律分析:

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五条 建设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全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文档

房屋维修基金找谁 ?

法律分析。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五条 建设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全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