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违约定金和违约金需要从如下几个方面来区分:
1.生效条件不同
违约金是以违约为生效要件,不需要预先给付;而定金是以预先给付为条件的,定金交付之日起定金条款即生效。
2.责任承担方式不同
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条款的,一方违约时,应当按照该约定支付违约金;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的,则要按照“定金罚则”来处理。
3.数额规定不同
约定的违约金以实际损失为基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而定金不能高于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
一、合同违约金赔偿的原则
合同违约金赔偿需要遵循如下原则:
1.全部赔偿原则
侵权行为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的大小为依据,全部予以赔偿。
2.财产赔偿原则
侵权行为无论是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还是精神损害,均以财产赔偿作为唯一方法,不能以其他方法为之。
3.损益相抵原则
赔偿权利人基于发生损害的同一原因受有利益者,应由损害额内扣除利益,而由赔偿义务人就差额予以赔偿的确定赔偿责任范围的规则。
4.过失相抵原则
在损害赔偿之债中,基于与有过失的成立,而减轻加害人赔偿责任的规则。
二、合同违约金是否缴纳
合同违约金是否缴纳要区分以下不同的情况:
1.合同已履行,纳税义务已发生,销售方收取的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需要缴纳,可以并入销售额开票。
2.合同已履行,纳税义务已发生,购买方收取的违约金,购买方不属于纳税人,购买方收取的违约金不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