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介绍了代理权的相关规定以及效力未定的合同的处理方式。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法律分析
若没有代理权,却以他人名义订立合同,处理方式如下:
1.合同的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追认。如果被代理人未作表示,则视为拒绝追认,合同因此无效;
2.被代理人追认合同,则合同有效;
3.若善意相对人撤销合同,则合同也应被视为无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一、房屋买卖未经过配偶签字是否有效
房屋买卖未经配偶签字,房屋买卖是有效。买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确定,一方的处分权受到。一方未经配偶同意实施的买卖配偶可以回收住房屋所有权,但需要对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损失;如果买受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的价格,并已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配偶主张收回房屋,人民不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二、效力未定的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效力未定的合同包括:1、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的合同;2、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结语
这段话总结了代理权的相关规定以及效力未定的合同的内容。在房屋买卖中,即使未经配偶签字,买卖合同仍然是有效的。而对于效力未定的合同,包括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的合同和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且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但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