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起诉被驳回后,保全措施是否还能够保障权益?
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后,对于已经采取的保全措施,人民会依法解除保全。财产保全一般指诉讼保全。诉讼保全,是指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二、车辆保全后可采取什么措施
车辆保全后可采取的措施是查封、冻结、扣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财产保全的措施包括查封、冻结、扣押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