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期违约的情形包括两种:即明示预期违约与默示预期违约。
构成明示预期违约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违约方在履行期届满前,明确切肯定的向对方做出毁约的意思表示;
2、违约方做出的意思表示内容为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
3、违约方毁约没有正当理由。
默示预期违约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两点:
1、违约方以自身行为,使对方预见其将在履行期届满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
2、该种预见须有确切的证据。
一、不安抗辩权预期违约的区别有什么
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的区别在于:
1、前提条件不同。预期违约不以双重合同当事人债务履行顺序为前提。不安抗辩权分为当事人的债务履行顺序;
2、过错是否构成要件。预期违约制度考虑了当事人的主观过错,即主观过错。不安抗辩权的建立不需要对方的主观过错,只要其财产在签订合同后明显减少,导致难以对待付款的危险;
3、时间要件不同。不安抗辩权要求履行一方合同义务已到履行期。在预期的违约中,违约时间必须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期限届满前;
4、最明显的区别是两者的权利主体不同。不安抗辩权的主体是先履行义务的一方。预期违约的权利主体是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或者预期不履行合同的对方;
5、法律救济不同。对于预期违约,非违约方有两种方式来拯救预期债权:
(1)要求违约方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承担预期违约责任。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安抗辩制度中,第一方的救济方式是权利人可以暂停合同履行,并及时通知对方。
二、甲方不履行合同乙方要怎么办
合同签订以后,对方不履行就属于违约,应当要求对方履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所谓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的行为。预期违约的实质是种毁约行为,分为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