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时定金处理方式是,
1.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2.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一、民法典认购合同定金可以退还吗
认购书在法律上一般是预约合同,是为了签订本约合同而达成的一定合同。签订认购书时,一般要交不少的定金,定金具有担保作用,任何一方违反认购书的约定未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则要承担定金罚则的后果,定金罚则的内容是:支付定金的一方,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违反约定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定金违约如何赔偿?
当事人约定给付定金作为债权担保的,给付定金一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有哪些
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为:
1、支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
2、支付定金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3、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
4、收受定金一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