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是否有期限?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3-29 14:24:20
质押是否有期限?
律师分析。质押合同订立并生效后,债权人成为质权人,对出质的财产享有质权。民法典规定,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质权也消灭,也就是说只要主债权存在,质权也同时存在。因此,质押合同不需要约定质押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不予保护。
导读律师分析。质押合同订立并生效后,债权人成为质权人,对出质的财产享有质权。民法典规定,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质权也消灭,也就是说只要主债权存在,质权也同时存在。因此,质押合同不需要约定质押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不予保护。

律师分析:
质押合同订立并生效后,债权人成为质权人,对出质的财产享有质权。民法典规定,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质权也消灭,也就是说只要主债权存在,质权也同时存在。因此,质押合同不需要约定质押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不予保护。
质押是否有期限?
律师分析。质押合同订立并生效后,债权人成为质权人,对出质的财产享有质权。民法典规定,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质权也消灭,也就是说只要主债权存在,质权也同时存在。因此,质押合同不需要约定质押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