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离婚后个人财产怎么分配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3-30 15:53:04
文档

离婚后个人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后个人财产还是归个人所有,双方对个人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被人捉奸后离婚怎么办。被捉奸后离婚财产的处理方式: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个人所有。如果一方在婚内有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则可以依法让该方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二、民法典判决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什么。
推荐度:
导读离婚后个人财产还是归个人所有,双方对个人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被人捉奸后离婚怎么办。被捉奸后离婚财产的处理方式: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个人所有。如果一方在婚内有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则可以依法让该方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二、民法典判决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什么。


离婚后个人财产还是归个人所有,双方对个人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被人捉奸后离婚怎么办

被捉奸后离婚财产的处理方式: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个人所有。如果一方在婚内有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则可以依法让该方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二、民法典判决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什么

判决离婚财产分割时,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所享有的财产,也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所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及财产怎么处理

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的处理方式: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财产的处理方式: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另有约定的除外。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文档

离婚后个人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后个人财产还是归个人所有,双方对个人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被人捉奸后离婚怎么办。被捉奸后离婚财产的处理方式: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个人所有。如果一方在婚内有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则可以依法让该方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二、民法典判决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什么。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