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类农村宅基地必拆:
1、违反一户一宅的房屋;
2、外地非农业户口长期定居农村建房;
3、超出宅基地使用面积的部分房屋;
4、长年无人居住的房屋(即闲置房);
5、房屋主人去世后没有继承人或被遗弃变为危房。
违反一户一宅的房屋:
一般是指一户农户拥有两处及两处以上的房屋。这个就叫一户多宅,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一户一宅基地”的农村住房的。这样的农户,地方会要求他们将多出的宅基地进行有偿退出,然后拆除。也就是说,多出的宅基地房屋还是有一些补偿的。但不会对其宅基地进行补偿,而只会对地上房屋等附属物进行补偿。然后被收回处理。
外地非农业户口长期定居农村建房:
外地非农业户口的人居住在农村,从当地农民手里买房重建或购买宅基地进行建房。那么这样的房屋一旦被土地部门查到,也是要拆除的。其宅基地也会被收回。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城市户口是不能下乡购买农村房屋或建房的。
超出宅基地使用面积的部分房屋:
各地都对农民享有的人均宅基地面积和家庭宅基地总面积有着严格的限定。通常来讲,农村人均宅基地一般是严格限定在30-35平左右。而农户家庭宅基地总面积,通常是不超过120平左右。
长年无人居住的房屋(即闲置房):
随着农村人进城务工或者在外买房,农村的空心化现象较为突出,大量农房被闲置,长年无人居住。这种房屋目前在开展拆除。
房屋主人去世后没有继承人或被遗弃变为危房:
经济落后、基础条件差的一些地区的农村,农民逐步搬迁到乡镇生活,结构简单的老房子没人打理,慢慢就会因为风吹雨淋而成为危房。还有一些房屋主人去世后,房屋也没人继承,那么这些房屋也会拆除。
所以如果想要拆房建房需要提出申请,然后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审批,通过之后并且取得相关的建房证件以及手续才可以建房。如果是不按规定流程申请直接盖房的都是可以按照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农村拆房建房法规如果审查时发现以下五类房屋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拆除,具体如下:
(1)无人继承的房屋;
(2)因为搬迁空出来的房屋;
(3)违规建房的,比如说在耕地上建房等;
(4)无人管理的房屋;
(5)有偿退出宅基地或者纳入征地拆迁,在拿到合理补偿后的房屋。
如果有以下现象,不给予修建住房:
(1)随便占用耕地乱盖乱建的;
(2)建房不经过审批的;
(3)建房不符合房地规划要求的;
(4)不具备宅基地使用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