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处理、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排除司法的外部干扰。
2、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实行记录责任追究制度,排除内部干扰。
3、建立健全司法人员职责保护。
法律依据:《中国党工作条例》 第六条 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八)坚持改革创新,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工作运行机制;(九)改善执法司法条件,满足工作形势和任务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