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营企业和共同经营的区别及特点,合营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伙投资兴办的企业,分为合资经营和合作经营两种方式;合资经营采用股权式合营,共同管理与经营;合作经营采用契约式合营,各自分担经营责任。共同控制经营是指企业与其他合营方共同进行经济活动,但不构成的会计主体,各合营方使用自己的资产并承担自身费用。
法律分析
一、合营企业和共同经营有什么区别
1.合资经营企业,采用股权式合营方式。其主要特点是合资双方都必须以货币计算股权,并按股权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必须建立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必须共同组成董事会,共同委托经理、副经理,以便于对合营企业进行共同管理与经营。
2.合作经营企业,采用契约式合营方式。其主要特点是合作双方不一定用货币计算股权,也不一定按股权比例分取收益,而是按协议规定的投资方式和分配比例来计算;不一定组建共同管理机构,只须按合同规定各自分担经营中的责任和义务。
二、什么是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合伙投资兴办的企业。按其合营的方式,有合资经营企业和合作经营企业两种。合资经营企业,采用股权式合营方式。其主要特点是合资双方都必须以货币计算股权,并按股权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必须建立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必须共同组成董事会,共同委托经理、副经理,以便于对合营企业进行共同管理与经营。
三、什么是共同控制经营
共同控制经营是指企业使用本企业的资产或其他经济资源与其他合营方共同进行某项经济活动(该经济活动不构成的会计主体),并且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对该经济活动实施共同控制。
共同控制经营的情况下,并不单独成立一个区别于各合营方的企业、合伙组织等(即不构成—个的会计主体),为了共同生产一项产品,各合营方分别运用自己的资产并且相应发生自身的费用。
结语
合营企业与共同经营在实施方式和管理方式上存在明显区别。合资经营企业采用股权式合营方式,合资双方以货币计算股权并共同分享利润和风险,必须建立法人实体并共同管理。而合作经营企业采用契约式合营方式,合作双方根据协议约定的投资方式和分配比例计算收益,无需共同管理机构。共同控制经营是指企业与其他合营方共同使用资产进行经济活动,并按合同约定共同控制。在此过程中,各合营方不构成会计主体,各自运用资产并承担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以任何方式强制个人独资企业提供财力、物力、人力;对于违法强制提供财力、物力、人力的行为,个人独资企业有权拒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第十六条 法律、行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家依法保护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