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未提供劳动保护、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保费、违反法律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无效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若用人单位采取暴力、威胁或非法人身自由,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安全,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
法律分析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在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取决于不同的法律体系和国家/地区的劳动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包括:雇主未履行合同义务、工资拖欠、工作环境恶劣、工时超过法定、遭受虐待或歧视等。解除合同的程序通常需要劳动者提前通知雇主,并遵守法定的解除通知期限。此外,法律可能要求劳动者提供书面解除通知、劳动争议调解等程序。具体的条件和程序应根据当地的劳动法律进行了解和遵守。建议在解除合同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性和保护自身权益。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未履行劳动保护、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存在违法行为或侵害劳动者权益时,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如果用人单位采取暴力、威胁或非法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性和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