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病假工资的计算方法包括连续工龄和医疗期两个因素。根据职工的连续工龄和医疗期,病假工资会有所不同,如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不超过6个月,病假工资将根据连续工龄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此外,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以在此基础上上浮5%,而经济效益差的企业则可以适当下浮,但下浮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
法律分析
南京病假工资的计算方法如下:
1. 如果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不超过6个月,其病假工资将根据连续工龄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2. 如果职工的连续工龄不满10年,其病假工资将按本人工资的70%发放。
3. 如果职工的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其病假工资将按本人工资的80%发放。
4. 如果职工的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其病假工资将按本人工资的90%发放。
5. 如果职工的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其病假工资将按本人工资的95%发放。
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五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第六条原系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以及军以上单位曾授予战斗英雄或曾荣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七条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职工患病,医疗期满或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恢复工作的,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作退休、退职或一次性处理;属于大部分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医疗期满后,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第九条凡弄虚作假,开明病休的,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本规定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二、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部发〔1995〕309号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南京病假工资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如下:
1.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员工本人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的月工资收入。
2. 病假工资的支付比例: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0%支付病假工资,但支付给员工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 病假工资的最低标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工资数额。
4. 病假工资的支付方式:用人单位应当将病假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可以凭病明到用人单位所在地银行办理病假工资的代扣代缴手续。
总之,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南京病假工资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已经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南京病假工资的计算方法,如果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不超过6个月,其病假工资将根据连续工龄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如果职工的连续工龄不满10年,其病假工资将按本人工资的70%发放;如果职工的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其病假工资将按本人工资的80%发放;如果职工的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其病假工资将按本人工资的90%发放;如果职工的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其病假工资将按本人工资的95%发放。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章 社会保险基金 第六十九条 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社会保险基金不得违规投资运营,不得用于平衡其他预算,不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或者违反法律、行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八章 社会保险基金 第六十九条 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社会保险基金不得违规投资运营,不得用于平衡其他预算,不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或者违反法律、行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