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离婚案件中,被告不到庭也可以缺席判决离婚。
2.如果被告不参加庭审,可能在财产分割上吃亏。
3.在判决生效后,被告不能另行起诉对财产分割不服,只能进行申诉。
离婚案件中,被告不到庭也能缺席判决离婚,但可能在财产分割上吃亏,并且不能另行起诉对分割不服,只能进行申诉。因此,建议被告最好出庭支持诉讼。
法律分析
一、离婚案件被告不到庭怎么办
离婚案被告不到庭应诉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案件中如果被告缺席,也能判决离婚。一些人认为,离婚案件必须双方都到庭才能审理,所以为了达到不离婚的目的就不去开庭,这是错误的观点。
一般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被告未到庭,原告又不能提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则缺席判决不准双方离婚。过半年之后,原告再行起诉离婚的,如果向被告送达了相关的应诉手续,原告又提供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缺席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二、离婚案不参加庭审有什么后果
1、不参加庭审,分割财产吃亏
在离婚案件中,若被告不参加庭审,等于丧失了话语权,在财产分割上有可能吃亏。
比如夫妻双方共有一处房屋,通常会判归该房为到庭一方所有,判决到庭一方给予未到庭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而由于房屋有升值空间,所以大部分人是希望要房而给予对方补偿的。
此外,双方有哪些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也通常会采纳原告一方意见。
2、对财产分割不服,不能另行起诉
如果被告在判决生效后认为判决分割财产有误,只能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申诉,不能另行起诉。如果被告在判决生效后认为还有一些财产在之前的诉讼中没有处理的,可以以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案由起诉要求补充分割这部分财产。
此时其实对法官对案件作出判决并没有多大的影响,只要原告方提供了相应的证据,那么该判决夫妻离婚的还是会判离婚。而这个时候相当于法官只能听取原告一面之词,因此往往作出的判决会对被告一方不利,因此要是接到了的离婚传票,建议最好还是出庭支持诉讼。
结语
离婚案件被告不到庭应诉,可以缺席判决。一些人误以为离婚案件必须双方都到庭才能审理,因此故意不去开庭,这是错误的观点。原告首次起诉离婚且被告未到庭且无法提供破裂证据时,会缺席判决不准离婚。半年后,若原告再次起诉且送达应诉手续,提供破裂证据,可以缺席判决准予离婚。不参加庭审的后果包括财产分割上可能吃亏,丧失话语权,通常采纳原告意见。如果对财产分割不服,只能在法定期限内申诉,不能另行起诉。建议被告最好出庭支持诉讼,以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