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次开庭后多久判决,具体由主审法官安排,但应当在审限内审结。
第一审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经过批准可以延长。
简易程序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普通程序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一、二次开庭意味着什么
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会根据案件审理的进度,以及其他因素来确定开庭次数。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更准确的查清事实,做出公证合理的审判。因为在第一次庭审中可能会出现证据过多,证人过多或者案情比较疑难复杂,第二次开庭就是为了查清事实,做出公证合理的审判。在诉讼中,经第一次开庭审理后,如果承办法官认为第一次开庭没有能完全查清案件情况、或认为有些证据和事实需要进一步核实调查的;或出现了新的证据需要双方质证等情况,都可以决定进行第二次开庭,甚至第三次开庭,只要在规定的审理期限内,都是合法的。
二、二次开庭会当庭宣判吗
二次开庭是否会当庭宣判需要根据案情来定。刑事案件的宣告判决可分为当庭宣告和定期宣告。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