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务人处分财产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务人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且处分财产行为需具备一定法律效力,同时债务人与第三人进行有偿民事法律行为时必须有恶意。
法律分析
一、客观要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且发生法律效力。
(3)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必须害及债权,可能致使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或者完全不能实现。
二、主观要件债务人与第三人进行有偿民事法律行为时,必须有恶意。
拓展延伸
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及法律效果
撤销权是指当事人基于特定的法定条件,依法撤销已经成立的法律行为,以达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目的。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包括:1.存在法定的撤销事由,如欺诈、胁迫等;2.撤销请求必须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3.撤销请求人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撤销权的行使可产生法律效果,如将原法律行为恢复为无效状态,返还双方已经履行的义务等。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及法律效果的确立有助于维护公平正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发展。
结语
综上所述,债权人对债务人行使撤销权的要件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客观要件包括债权的有效性、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及其对债权的影响。主观要件则要求债务人在与第三人进行有偿民事法律行为时具备恶意。撤销权的行使需符合法定的撤销事由、时限和请求人资格,其行使可产生法律效果,维护公平正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发展。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
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