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签两年半的合同试用期半年不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期限超过3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违反规定的用人单位需改正,若已履行试用期,则需按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时间支付赔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可通过社会保险记录、工资发放记录、胸卡等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此外,还可提供房贷收入、缴税证明、考勤卡、工资支付证明等原件,以及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记录和同事证人证言。
法律分析
签两年半的合同试用期半年合法吗
不合法,签了两年半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8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如何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劳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一)社会保险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二)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三)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表)。
(四)房贷收入、缴税证明。可以以买房买车贷款为由让公司开据收入证明。
(五)考勤卡。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类的。
(六)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最好有原件。
(七)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最好有原件。
(八)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最好有原件。
(九)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
(十)同事的证人证言,最好由在职的同事进行证明。
(十一)录音。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两年半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因此此情况下的试用期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约定试用期的,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改正,并要求用人单位按照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支付赔偿金。同时,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通过社会保险记录、工资发放记录、胸卡、门禁卡、工作证等多种证据来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的存在。另外,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以及录音等也可作为证明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聘用制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规或者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