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是可以反悔的。如对离婚协议内容反悔,需根据以下情形具体分析处理:
1、双方签了离婚协议书后并没有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此时离婚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也不必履行协议上的内容。经双方协商后可以再重新拟定一份离婚协议。
2、双方签了离婚协议书后并且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此时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如果一方反悔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另一方可以向起诉,要求其履行义务。
但是,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判决重新分割财产。
一、协议不参与财产分割的可以反悔吗
不参与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登记前是能够反悔的。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可以由双方协商变更;但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起诉请求重新分割,但是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重新分割。
二、男方拒不履行离婚协议女方可否申请强制执行
一经签署了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离婚手续后,所签订的离婚协议就产生了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当事人反悔,可以向人民提出诉讼,要求变更协议内容;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离婚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如果是在协调下达成协议,可以直接凭协议书申请执行;如果是在民政离婚登记机关办理协议,则需起诉来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
人民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