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处理中的时限要求:交警扣车最长65天,财产保全可能延长;暂扣车辆、鉴定需20日,可延长;事故责任认定应在5-20日内完成,可延长;复议申请30日内作出决定;损害赔偿调解期限为30日,可延长;伤残评定申请30日内作出决定;尸体处理通知10日内办理。
法律分析
一、交通事故交警扣车期限是多久
交警不能无限期扣押事故车辆。一般来说,最长35天,机动车方可以要求交警发还事故车辆;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负责人或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最长65天发还事故车辆。当然,如果受害方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由依法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话,车辆可能被扣留至诉讼结束。
二、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涉及的处理时限
1、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对拒绝或无力预付抢救医疗费用的,暂扣车辆不超过2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扣车期限的,经办案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可延长1个月。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经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3、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4、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机关应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30日内做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5、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日,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6、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向机关申请伤残评定。机关应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根据医院证明和《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有异议的,可在15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机关应在接到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7、对交通事故的尸体进行检验或者鉴定后,机关应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逾期不办理的,经县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尸体由机关处理,逾期存放尸体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结语
交通事故处理中,交警扣车期限有限。一般最长35天,复杂案件最长65天。受害方提出财产保全时,车辆可能扣留至诉讼结束。处理时限方面,暂扣车辆、牌证和驾驶证最长20日,可延长20日。责任认定分轻微、一般、重大事故,分别为5、15、20日。当事人不服认定或处罚决定,可申请重新认定或复议,时限为15日。损害赔偿调解期限为30日,可延长15日。伤残评定时限为30日,可申请重新评定。尸体检验后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章 调查取证 第二节 交通技术监控 第二十二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核实的,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核实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消除:
(一)警车、消防救援车辆、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期间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
(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提供报案记录证明机动车被盗抢期间、机动车号牌被他人冒用期间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
(三)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证据证明机动车因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违法行为;
(四)已经在现场被交通处理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
(五)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违法行为;
(六)作为处理依据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不能清晰、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的;
(七)经比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照片、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登记的机动车信息,确认记录的机动车号牌信息错误的;
(八)其他应当消除的情形。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七章 其他规定 第六十九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有违法行为记录的,应当在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在规定时限内将违法行为信息转至机动车登记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
拖移机动车的,现场交通应当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违法事实和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