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诉程序包括起诉书的撰写、证据的提交和交纳诉讼费,审理后进行判决和执行。民事案件审理时间一般为3-6个月。诉讼费由原告预交,最终根据案件情况确定承担方。起诉时需要提交起诉状、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和借贷证据。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供借款协议、担保证据、付款凭证等。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起诉时需提供债权凭证和其他能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
法律分析
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立案并交诉讼费;
3、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判决;
5、执行判决。民事案件审理时间: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诉讼费的缴纳: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确定如何分担。
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借贷证据。
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1)借钱协议或借据;(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钱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钱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拓展延伸
民间借贷纠纷的调解与仲裁程序
民间借贷纠纷的调解与仲裁程序是指在民间借贷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与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调解是指借助第三方中立人的帮助,促使借贷双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调解具有灵活、快捷、经济的特点,能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仲裁是指将纠纷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仲裁程序相对于诉讼程序来说,更加简便高效,适用于一些特定的纠纷情形。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调解或仲裁程序,以期达到公正、公平、合法的解决民间借贷纠纷的目的。
结语
起诉程序包括起诉书的撰写、立案和交纳诉讼费、开庭审理、判决以及执行判决。民事案件审理时间一般为简易程序3个月内或普通程序6个月内。诉讼费由原告预交,案件审结后根据情况确定费用承担。被告败诉需全额承担诉讼费,双方各有胜负或确定分担。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和借贷证据。民间借贷纠纷需提供借款协议、担保证据、款项凭证等。调解与仲裁程序可解决纠纷,调解灵活快捷,仲裁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可根据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或者检察机关。
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等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提起诉讼的,人民应予受理。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的,人民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不予准许,并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人民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和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人民应当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并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