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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驾驶证的期限如何计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6-23 14: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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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驾驶证的期限如何计算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执勤先予扣留驾驶证的时间不算在处罚期限内。例如,如果决定暂扣驾驶证三个月,但已经扣留了十天,则从决定生效之日起还需执行两个月二十天。法律分析;《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根据这一规定,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这里规定的“处罚决定生效之日”,是指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关当事人正式作出予以暂扣驾驶证处罚决定的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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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执勤先予扣留驾驶证的时间不算在处罚期限内。例如,如果决定暂扣驾驶证三个月,但已经扣留了十天,则从决定生效之日起还需执行两个月二十天。法律分析;《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根据这一规定,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这里规定的“处罚决定生效之日”,是指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关当事人正式作出予以暂扣驾驶证处罚决定的当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执勤先予扣留驾驶证的时间不算在处罚期限内。例如,如果决定暂扣驾驶证三个月,但已经扣留了十天,则从决定生效之日起还需执行两个月二十天。

法律分析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根据这一规定,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这里规定的“处罚决定生效之日”,是指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关当事人正式作出予以暂扣驾驶证处罚决定的当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执行职务的交通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执勤先予扣留驾驶证的时间,不是正式的处罚决定,当然也不是处罚生效之日。只有在违法当事人在十五日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并出具暂扣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时,才属于这里的“处罚决定生效之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上述规定,暂扣时间应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暂扣期满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还驾驶证。“处罚决定生效前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即从执勤先予扣留当事人驾驶证至交通管理部门正式作出扣留驾驶证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这一段时间,应当从处罚期限中扣除,如处罚决定是暂扣驾驶证三个月,决定作出前已扣留了十天,则从处罚生效之日起应再执行两个月二十天。

结语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应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而处罚决定生效之日是指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正式作出予以暂扣驾驶证处罚决定的当日。此外,根据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执勤先予扣留驾驶证并移交机关处理,并非正式的处罚决定。只有在违法行为人在十五日内接受处理、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并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时,才算处罚决定生效之日。根据上述规定,暂扣期限应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扣留的时间不计入暂扣期限。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五章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二节 监督管理 第八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五章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三节 校车驾驶人管理 第九十二条 校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

(一)提出注销申请的;

(二)年龄超过60周岁的;

(三)在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

(四)有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及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

(五)有记满12分或者犯罪记录的;

(六)有传染性疾病,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有酗酒、吸毒行为记录的。

未收回签注校车驾驶许可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其校车驾驶资格作废。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五章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三节 校车驾驶人管理 第八十 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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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驾驶证的期限如何计算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执勤先予扣留驾驶证的时间不算在处罚期限内。例如,如果决定暂扣驾驶证三个月,但已经扣留了十天,则从决定生效之日起还需执行两个月二十天。法律分析;《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根据这一规定,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这里规定的“处罚决定生效之日”,是指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关当事人正式作出予以暂扣驾驶证处罚决定的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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