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二手房买卖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卖方处理房屋未满足交易过户条件的有关事宜;
3、买受人按揭贷款购房的,向银行申请贷款,并取得银行书面答复,买受人一次性付款的,不需要这一步;
4、双方按当地房管局要求携带房产证、身份证等原件,到房产交易所办理交易申请,如果当地要求在前缴纳部分税费或费用,准备好款项;
5、成功递件并取得房地产交易所收件回执后,买方将按约定的首付款付给卖方;
6、问税、完税、过户手续完成后,买方支付房款余款,卖方当日将房屋交付给买方;
7、卖方协助买方完成物业管理处、供电部门等其他相关事宜的过户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商品房销售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