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想起诉离婚一般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但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等情形的,可以到原告住所地人民起诉离婚。
一、异地起诉可以不去被告人地方吗?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针对欠钱不还的人要怎么提起诉讼
对于欠钱不还的人想起诉的。债权人首先应当写好起诉状,然后需要带着起诉状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债务人还款。起诉后会在七天内决定立案与否;对于决定连的,原告需要缴纳诉讼费,然后等待开庭参加诉讼即可。
一般债务纠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如果被告有以下情况的,则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二、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了。
三、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
四、被监禁。
三、侵权管辖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