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失踪满两年,妻子可向申请宣告失踪并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或存在重婚、家庭暴力等情形,可准予离婚。认定夫妻分居需满足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等条件。即使丈夫失踪,仍需向申请离婚,失踪本身不会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分析
一、丈夫失踪妻子如何办离婚
1、丈夫失踪的,如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妻子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一方失踪,人民宣告其失踪后,妻子可以提起离婚诉讼。根据规定,对于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案件,应当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认定夫妻分居可以离婚的条件
1、夫妻分居,包括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不在一处居住,不履行夫妻之前的权利、不过夫妻性生活。当然以上事实要用证据证实,或对方承认。如果只有一方另行租房的租赁合同,或是夫妻同在一个屋檐下、一套房子住、事件中是不是分床不好说清,也不好认定为分居。
2、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有些情况下,很难说清分居是不是因为感情不和。比如当事人一方在国外,4年未归,一方在国内;或者乙方在上海,另一方在北京,不愿意离婚的一方可以说是因为工作的原因而不是感情问题导致分居的,这会对认定带来障碍。因此,必须收集其他相关证据是的确信感情不和的因素存在才可以判离。当然实践中,这是困难的。
3、分居已满两年。从可以证实已经分居的事件开始算起,到起诉时已满2年,才可以构成法定判离的因素。
当代社会可能有一些人员,他们在前往外地的时候就会导致失踪的这种情况,而失踪的话应当及时的向当地的派出所来进行报案,但是不管时间多长时间的话,都不会主动的认定婚姻关系已经消灭了,还是需要到来进行一个申请。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丈夫失踪满两年的情况下,妻子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一方失踪,并随后提起离婚诉讼。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准予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也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但是,即使丈夫失踪,婚姻关系仍需通过来进行认定和解除。因此,如果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及时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并向提出离婚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