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时,可以向起诉离婚。根据原告的请求和证据,裁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离婚的条件,如重婚、家庭暴力、等。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如果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再次分居满一年,一方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可以申请起诉离婚,找不到对方等于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起诉离婚,由裁决是否准予离婚。“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离婚后男方失踪,如何维护权益?
离婚后,如果男方失踪,维护自身权益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首先,及时联系律师,寻求法律援助。律师将帮助您了解相关法律程序和权益保护措施。其次,收集证据,包括婚姻证书、离婚协议、财产证明等,以证明您的法律地位和权益。第三,向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协议或财产分割决定,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此外,与相关部门如、民政局等取得联系,提供男方失踪的相关信息,寻求协助。最重要的是保持耐心和坚持,通过法律途径追求自身权益的维护。
结语
离婚是法律程序,当夫妻关系无法协商一致时,可以向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感情确已破裂是离婚的法定条件。将根据原告的请求和提交的证据,对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做出判决。如果男方失踪,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收集证据并向申请保护您的权益。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寻求协助,并通过坚持和耐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六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