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后,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分为两份,一份归配偶个人,另一份与父亲的个人财产一起继承,根据遗嘱进行继承,没有遗嘱则按法定顺序分配,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应平分继承份额,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父亲去世后应当将夫妻共同财产平分为两份,一份作为配偶个人财产,另一份与父亲的个人财产一起继承。
如果父亲生前有有效的遗嘱,遗产继承应按照遗嘱规定的顺序和份额进行。如果没有有效遗嘱,则应按照法定顺序分配。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为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兄弟姐妹。继承开始时,应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进行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第二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应平分继承份额,但如果各方继承人同意,则可以不平分。
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