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规定,离婚起诉后5日内收到通知书,被告有15日内提出答辩状,应在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普通程序审理需在立案后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6个月,需上级批准。简易程序审理需在立案后3个月内审结。行政诉讼包括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许可决定等不服的诉讼。人民应在立案后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需在15日内提交证据和答辩状。
法律分析
一般离婚起诉要5日就会收到的通知书。
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则报上级人民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人民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审理。
结语
离婚起诉程序一般较为迅速,通常会在5日内发出通知书。被告收到通知后,有15日内提交答辩状,则应在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给原告。普通程序审理应在立案后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经院长批准延长6个月,若需进一步延期,则需报上级批准。简易程序审理应在立案后3个月内审结。人民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行政诉讼时,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应在立案后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交证据和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应在收到答辩状后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不影响的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