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应当向对方请求承担赔偿责任,可以与对方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协商时产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一、交通事故死亡一定要走公诉吗?
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的,双方经协商可以私了,协商私了不成,或者存在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也可以由人民提起公诉。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二、责任认定书下来应怎么赔?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作出责任认定之后,民事赔偿问题可以按照下列办法办理:
1、当事人双方应当先行就民事赔偿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2、不愿意协商的,可以直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3、既不愿意协商,又不愿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三、交警认定对方全责的话怎么处理
交警认定对方全责后,可以向对方主张赔偿。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