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四百零规定,负责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根据《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刑法》第四百零规定,负责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拓展延伸
如何认定环境监管失职罪?
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环境监管工作中失职,导致环境遭受重大损失或者环境污染严重的行为。要认定环境监管失职罪,需要满足以下三个要件:
1.行为主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行为内容是环境监管工作。
3.结果是环境遭受重大损失或者环境污染严重。
如果同时满足以上三个要件,就可以认定行为人构成环境监管失职罪。
环境监管失职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都会造成极大的危害。对于环境监管失职罪的认定和处罚,需要依法进行,以维护社会公正和保护环境。
结语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中承担着重要责任。根据《刑法》第四百零规定,如果其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造成公私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根据《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构成故意犯罪。因此,我们应该认真履行职责,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安全。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四百零
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