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不能随意给孩子改姓。
夫妻离婚后,取得抚养权的一方要给孩子改名的,也需征得另一方同意;无论另一方是否给予抚养费,是否有违反《离婚协议》的行为,抚养一方均无权单独更改姓名。
如果未经过对方同意,直接给孩子改名字的,另一方有权要求机关恢复或向提起诉讼要求恢复原来的姓名。
子女满十八周岁以后,可以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姓名。
一、小孩改名字怎么改
小孩改名字这么改:
1、与另一方协商孩子改姓的事项,询问对方的意见;
2、对方同意改姓的,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户口登记机关在户口本上对孩子的姓名进行变更。如果对方不同意变更,则不得擅自变更。如果是成年人改名,直接去申请即可。
二、前夫不同意孩子改姓能否起诉
前夫不同意孩子改姓,一般是不能起诉的。
1、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如果一方不同意,任何人和组织都不能强求;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2、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机关应予以恢复。
可以改名字的情况有:
1、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2、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3、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4、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