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藏匿财产,可让其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若离婚后才发现,则可重新提起诉讼。离婚财产转移隐匿需符合法定情形,如转移存款、私自出售房屋等。恶意负债也是离婚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可以自行或委托律师搜集取证,如不能则可向申请调查取证。
法律分析
离婚时一方藏匿财产的,在分割财产时可以让藏匿财产这一方当事人依法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当事人是在离婚后才发现配偶有上述行为的,则当事人可以重新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再次分割。
离婚财产转移隐匿的认定是看具体的行为状况是否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法定情形。比如,转移双方已有的存款、私自出售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或其他财产、将收入存入非夫妻名下的存折,以及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此外,在现实中还出现了离婚一方恶意负债的情况,这也属于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比如制作虚假欠条、虚报开支、在打虚假债务官司,以及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离婚隐瞒财产的取证可以自行取证,也可以委托律师搜集证据。如果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可以向人民申请调查取证,由人民根据案件需要,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取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