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纠纷开庭被告缺席的处理方法如下:
1、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后,人民可以拘传;
2、若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人民可以缺席判决;
3、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4、被告不是必须到庭的,人民可以在其缺席的情况下判决。
离婚纠纷的法律程序:
1、起诉阶段:当事人向提交离婚诉讼的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2、立案阶段:审查起诉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送达阶段:将起诉状副本和开庭通知书送达被告;
4、调解阶段:在开庭前或开庭中尝试对双方进行调解;
5、开庭审理阶段: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审,了解案件事实;
6、判决阶段:根据庭审情况作出判决,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7、执行阶段:判决生效后,如一方不履行判决内容,另一方可申请执行。
综上所述,离婚纠纷开庭时,若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可以采取拘传或缺席判决的处理方法;而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的情况下,可以按撤诉处理;而被告不是必须到庭的情况下,可以在其缺席的情况下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