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离婚过程中,共同财产的处理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果一方已经将共同财产处理为个人财产,另一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提出民事诉讼
离婚双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返还遭到侵占的共同财产。如果诉讼获胜,被告方需要返还共同财产的原值或者赔偿其价值损失。
2.要求离婚调解委员会调解
离婚调解委员会可以调解离婚双方的财产纠纷,要求违法侵占共同财产的一方予以返还。
3.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诉讼
如果被侵占的共同财产的价值足以构成离婚损害赔偿的标准,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根据夫妻协议,协商一致;没有协议或者协议不成立的,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财产权纠纷案件,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赔偿或者恢复原状。”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零一条:“离婚案件中,夫妻一方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另一方可以在诉讼中提出经济损失的赔偿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