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合同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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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25 13:34:44
补充合同的法律效力
补充合同的效力是如果主合同有效的,补充合同是依法订立的,补充合同有效;另外补充合同可履行的,主合同无效不影响其效力的,补充合同也是有效的。【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批准为使用外国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导读补充合同的效力是如果主合同有效的,补充合同是依法订立的,补充合同有效;另外补充合同可履行的,主合同无效不影响其效力的,补充合同也是有效的。【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批准为使用外国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补充合同的效力是如果主合同有效的,补充合同是依法订立的,补充合同有效;另外补充合同可履行的,主合同无效不影响其效力的,补充合同也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批准为使用外国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补充合同的法律效力
补充合同的效力是如果主合同有效的,补充合同是依法订立的,补充合同有效;另外补充合同可履行的,主合同无效不影响其效力的,补充合同也是有效的。【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批准为使用外国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