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支罪的刑事责任是根据盗窃行为的严重程度而定,涉及盗窃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支的将面临更严厉的刑罚。盗窃支与盗窃罪属于从属关系,但盗窃支的标的物是支,而盗窃罪的标的物不限于支。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会根据数额的大小而被认定为不同程度的刑罚。各地、可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情况,在规定的数额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标准。
法律分析
一、盗窃支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1、犯盗窃支罪,应予追究的刑事责任是: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或者盗窃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支的,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盗窃、抢夺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抢劫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四百三十盗窃、抢夺支、弹药、爆炸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二、盗窃支与盗窃罪有什么区别
1、盗窃支与盗窃罪是属于从属关系,从本质上看两者是没有区别的,盗窃支的可以按盗窃罪处理,但盗窃罪盗窃的标的物并不限于支。
2、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批准。
结语
盗窃支罪的刑事责任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进行追究。犯盗窃支罪的行为人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若情节严重或盗窃的是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支,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盗窃支罪与盗窃罪属于从属关系,本质上没有区别,但盗窃罪的标的物并不限于支。对于盗窃罪的数额,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状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可以确定具体的数额标准。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侦查第九节辨认第二百六十二条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侦查第十节技术侦查第二百六十五条需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制作呈请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报告书,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
人民等部门决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交机关执行的,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机关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交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执行,并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等部门。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侦查第九节辨认第二百六十条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在辨认前向辨认人展示辨认对象及其影像资料,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
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
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对物品的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个物品的照片。
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侦查第九节辨认第二百六十一条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