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赡养老人包括继父母。
个税老人赡养包括:年满60岁的父母,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赡养人。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含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岳父岳母或者公婆不属于个税老人赡养的范畴,不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其中,有赡养义务的子女包括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具有赡养义务的是孙子女,外孙子女。当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当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赡养义务的内容有如下几个方面:
1、物质上的赡养。生活费用的提供是最基本的。当被赡养人患病时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2、日常生活中的扶助。对于年老体弱、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父母给以照顾、扶助,对生病的父母应给予悉心照顾:
3、精神上给予慰藉。父母进入老年后需要亲情的慰藉以克服孤独感。精神赡养是社会经济发达以后更为重要的赡养义务。
综上所述,尊老爱幼一直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成年且有能力的子女,对父母尽赡养义务是理所应当的。虽然在法律上没有规定儿媳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女婿亦没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但是从构建和谐融洽的家庭内部关系的角度出发,积极赡养对方的父母也是很有必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