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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6-24 21: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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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

法律分析:在商务部《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实施前已经取得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的回收企业,要加快升级改造,应在2022年9月1日前重新完成资质认定工作。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三条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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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分析:在商务部《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实施前已经取得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的回收企业,要加快升级改造,应在2022年9月1日前重新完成资质认定工作。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三条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法律分析:在商务部《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实施前已经取得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的回收企业,要加快升级改造,应在2022年9月1日前重新完成资质认定工作。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三条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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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

法律分析:在商务部《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实施前已经取得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的回收企业,要加快升级改造,应在2022年9月1日前重新完成资质认定工作。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三条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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