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包括工作时间内的事故伤害、工作岗位上的突发疾病死亡、维护国家利益活动中的伤害等情形。职工应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法律分析
工伤的认定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赔偿法律规定有: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拓展延伸
工伤认定标准与赔偿法律制度的适用范围与实践问题
工伤认定标准与赔偿法律制度的适用范围与实践问题,涉及到劳动者工伤认定的标准和赔偿的法律制度在实际应用中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在实践中,工伤认定标准的适用范围可能存在模糊性和争议性,需要更加明确和具体的规定,以确保公平和公正。同时,赔偿法律制度的实施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如赔偿金额是否合理、赔偿程序是否便捷等。为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修订,提高工伤认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同时加强对赔偿程序的监管和改进,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结语
工伤认定标准与赔偿法律制度的适用范围与实践问题,涉及到劳动者工伤认定的标准和赔偿的法律制度在实际应用中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在实践中,工伤认定标准的适用范围可能存在模糊性和争议性,需要更加明确和具体的规定,以确保公平和公正。同时,赔偿法律制度的实施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如赔偿金额是否合理、赔偿程序是否便捷等。为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修订,提高工伤认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同时加强对赔偿程序的监管和改进,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