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别人的车肇事责任归属:出借人已尽到谨慎义务不承担责任。借车人无证驾驶且出事故,出借人应承担侵权责任。有驾照且约定事故自负的借车人承担赔偿责任。出租人、承租人或出借人、借用人基于信任关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受害人可向其中任一方或双方提出赔偿请求。
法律分析
一、借别人的车肇事谁承担责任
朋友情、同事情、亲情,各种情感与我们每一个社会成员的日常生活密不可分,而将己物无偿借给朋友、亲属、同事使用也是基于情感因素。如果出借人在将车辆借给借用人使用时,知道借用人具有驾驶员资格且无其他不宜驾驶的情况(如喝酒、身体不适等),那么,出借人已尽到了谨慎小心的注意义务,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二、借车出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几种情况:
1、借车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归咎
开车人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理应根据其过错责任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车辆所有人管理不善,将车借给没有驾照的人或存在其他过错,而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应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应注意当地司法实践做判例。
2、如果借车人为无证驾驶,又在事故中死亡的处理:
借车出事故造成损害,出借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借车人无证驾驶,出借人明知而出借的,更要承担责任。借车人自己造成损害,属于自e风险,是对自己安全的漠视,原则上应当自担风险,但是出借人明知借车人为无证驾驶而出借,也有过错,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2、借车人有驾驶证,借车时有明确约定事故自负的借车人发生交通事故,应承担赔偿责任。
车辆所有人基于利益和信任关系将车辆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出现交通事故的情形下,根据机动车辆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归属原则,在机动车辆所有人将机动车辆合法转移(出租、出借)给他人占有时,车辆的承租人、借用人已成为机动车辆运行支配者与运行利益的归属者。
因此,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由承租人和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辆所有人出租或出借时明知机动车辆有缺陷而仍然出租、出借,或明知承租人和借用人不具备使用、驾驶车辆的资格或技能而仍然出租、出借而发生交通事故的。
基于信任关系,应当由出租人、承租人或出借人、借用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受害人可向其中任一方或双方提出赔偿请求,更有利于对受害利的保护。
结语
在借车肇事责任的认定中,出借人需谨慎借车给有驾驶资格且无不宜驾驶情况的借用人,才能免除民事责任。若借车出现交通事故,责任应根据过错责任和管理不善而定。借车人无证驾驶且出借人明知,应承担侵权责任;借车人有驾照且明确约定事故自负,应承担赔偿责任。信任关系下,出租人和借用人需连带承担赔偿责任,以保护受害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五十五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进行审核,并在收到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检验、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可能影响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公正、客观的;
(二)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
(三)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故意作虚假鉴定的;
(五)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六)检材虚假或者检材被损坏、不具备鉴定条件的;
(七)其他可能影响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公正、客观的情形。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应当在收到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之日起三日内重新委托检验、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九十三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九十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建立警风警纪监督员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